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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刑事法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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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刑事法规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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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男女谈恋爱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些人在分手之后会向另1方要求分手费,如果不分手费就去单位大闹或是1直纠缠彼此。对于对方要求给分手费的行为很多人不太确定它是否合理,那么,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网友咨询:分手时要分手费?法律上会支持吗? 湖北孝感婚姻家事律师吴丽娟解答: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1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1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1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具体案件中,1些情况较为复杂,还是需要结合相关案情予以综合判断。 吴丽娟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财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1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1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总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湖北孝感婚姻家事律师:吴丽娟律师 扫描下方2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本案索要分手费行为如何定性   本案索要分手费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 被告人张某甲与被害人张某乙曾系男女朋友关系,2人于 2019 年 6 月左右分手。后张某甲认为张某乙败坏其名誉,遂邀约其弟被告人张某丙、堂弟被告人张某……[更多]   双方约定的 “分手费”,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双方约定的 分手费,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给付对方 感情债 的情形,给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现金、协议或欠条,因此发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那么,双方约定的分手费,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