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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签了字赠与就生效吗?保外就医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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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签了字赠与就生效吗?保外就医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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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签了字赠与就生效吗? 房屋赠与,指1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签了字赠与就生效吗?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否有效? 湖北孝感婚姻家事律师吴丽娟解答: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对方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才会生效。 赠与必须符合1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十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吴丽娟律师解析: 房屋赠与的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1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1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1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咨询湖北孝感婚姻家事律师:吴丽娟律师 扫描下方2维码,了解更多法律信息   相关阅读:   离婚协议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签订之后还能变更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签订之后还能变更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就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相关问题作出的约定,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就要执行,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签订之后还能变更吗? 网……[更多]   离婚协议的约定,是否影响子女要求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协议的约定,是否影响子女要求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1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那么,离婚协议的约定,是否影响子女要求抚养费的权利?……[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