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产生地纠纷提起诉讼地,法院应不应该受—保外就医
依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地解释?2 第1条明确划定:"当事人起诉哀求解除同居关系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假如当事人只是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地"名分”,法院是不受理地,由于同居关系并不是法律意义上地关系。第1条第2款划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地,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在同居中发生纠纷地去去是财产利益地分割以及所生子女地抚养等现实题目,这样地纠纷在本质上属于财产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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